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,領養孩子是可以領養兩到三個月的,因為一般都是領養14周歲以下的孩子的,那么自然也是可以領養出生不久的孩子的,只不過需要自己也達到領養的標準。對此,小編整理了相關的資料,希望可以幫...
領養孩子可以領養兩到三個月的嗎?可以領養2到3月的孩子,一般被領養的小孩是在14周歲以下的,而作為收養人也是有年齡限制的,通常要求滿30歲,同時與被領養的小孩之間應有合理的年齡差距。 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 (一)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; (二)有撫養、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; (三)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; (四)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; (五)年滿三十周歲。
領養孩子可以給孩子改姓嗎?領養孩子后是可以給孩子改姓的,只不過最好還是和孩子親生父母商量一下,如果經過協商,確定更改姓氏的,需要滿足下列情形之一: (一)因血緣關系成立,變更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雙方姓氏的; (二)因收養關系成立,變更為養父姓氏或者養母姓氏的; (三)因收養關系終止,恢復收養前姓氏的; (四)因婚姻關系成立,變更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; (五)因婚姻關系終止,恢復婚前姓氏的。 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,依照下列規定辦理: 1.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; 2.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,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 領養孩子要不要登記?領養非婚生子女需要到民政局辦理領養登記手續。我國法律規定,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。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。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,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。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,可以訂立收養協議。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,應當辦理收養公證。 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。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。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,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。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,可以簽訂收養協議。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,應當辦理收養公證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。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出的關于領養孩子的法律資料內容,希望對你有所幫助。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師網進行在線咨詢,會有相關的律師為你解答詳情。 |